研究生阶段是追求卓越、拓展领域的重要阶段。在这个充满挑战与机遇的时期,我们深知每位研究生的努力和才华。为了鼓励每位优秀学子持续前行,这里有丰富多样的奖助政策,旨在为你提供更广阔的发展舞台。无论是学术成就还是社会贡献,每一份努力都将在这里得到肯定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共同谱写精彩人生的华章!
学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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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同年级的评定方式:
新入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按入学测定成绩高低确定排名,依次决定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其他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以研究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研究生的综合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德育成绩、智育成绩、体美劳成绩三部分组成。
奖学金金额设置: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发放范围为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以及所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不同的等级,标准如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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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参评资格:
(一)因违法或参评学年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不及格或不合格者;
(三)参评学年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在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者;
(四)不按时注册和缴纳学校规定费用者;
(五)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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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其用于具有长安大学学籍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以及所有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研究生的奖励,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学校根据教育部每年下达名额在各学院研究生规模的基础上进行指标分配。
注: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不及格或考核不合格者;
(3)培养计划未完成或有缓考科目者;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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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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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以及所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标准是每生每月15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7、8月不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标准是每生每月6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7、8月不发)。其最长资助年限为硕士研究生3年,普通博士研究生4年,直博生5年。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国家助学金:
(1)在资助期限内注销学籍的,从当月起停发助学金;
(2)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离校的,停发时间从私自离校当月起;
(3)因病或因私出国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的,停发时间从办理手续当月起,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因病休学的顺延发放,其他情况不予顺延;
(4)需停发国家助学金的其他特殊情况。
4.“三助一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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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助一辅”指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
助研指研究生参与导师的科研工作,完成相应的科研任务;导师按时给助研研究生发放助研岗位津贴,具体发放数额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完成岗位职责情况及日常表现确定。
助教指研究生协助任课教师参与和从事教学辅导、教学实践等工作;助教岗位津贴由各设岗学院自行决定,经费从各学院经费列支,具体发放由设岗学院负责。
助管指研究生参与和从事行政管理、实验室管理、学生咨询服务等工作;固定岗位的助管津贴标准为每月400元,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临时岗位的助管津贴标准原则上每小时不低于12元,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学生辅导员指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津贴标准为每月1200元,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28小时,具体发放数额按考核结果认定。
注:研究生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三助一辅”岗位(已被聘用的,需解除聘用关系):
(1)违反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考试有不及格或考核有不合格者。
5.学术讲座与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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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讲座:
学术讲座包括校级讲座“虹”学讲堂、院级讲座“经纶之辩”导师论坛、院级讲座“翱翔天语”博士论坛。
研究生应根据自身培养计划,合理规划,认真完成学术讲座的参与。其中,听取一次“虹”学讲堂计为参加一次校级讲座,院级学术讲座的参与方式以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安排为准。
科创实践:
科创实践学分可通过参加研究生工作部组织或认定的科创实践活动来获得,包括并不限于:青咖沙龙、“至臻讲堂”科普宣讲、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展、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其他校级以上科创实践活动、研究生工作部组织的其他活动等。
其中研究生每参加一次“青咖沙龙”可认定为参与一次科创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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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图供稿:何菲凡 审核:苗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