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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新”引力丨新生入学早知道—校规校纪篇

作者: 来源:地测学院 发布时间:2026-08-24 阅读量: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纪律难正学风。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既需要勤学善思的进取精神,更需要遵规守纪的自律意识。面对大学的各类考试,诚信应考是每位同学的必修课,考试作弊是不能触碰的纪律红线。为此,学院整理了考试和日常教育管理相关的校规校纪,供大家提前学习。

考试违规学生成绩认定及学籍处理管理办法

1.学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学校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试题册等)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或撕毁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2.学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构成作弊行为的,该门课程成绩无效并取消其该门课程补考资格。因作弊被取消补考资格的学生只能申请重修,其因取消补考资格所欠学分计入学籍处理学分。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3)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6)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7)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8)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课程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包括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经教育部认定的特殊答案考生);

(9)其他作弊行为。

3.有下列严重作弊行为之一的,给予本学年已修课程成绩及学分全部清零,做降级处理(跟下一年级相同专业)。

(1)让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2)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3)组织团体行为进行作弊的;

(4)利用考场内外通讯设备,靠电子数据传输进行作弊的;

(5)在校期间,属于二次(含二次)以上作弊的;

(6)其他严重违反教学、考场秩序、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

考试违纪和作弊会对大家未来的发展造成很大影响,相关违纪处分材料会进入个人档案,随日后升学或就业流动!切记!不要因为一时的侥幸心理毁了自己的光明前途!

本科生德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德育实践作为实践环节课程,列入本科生培养方案,总计1学分。德育实践主要考评学生在校德育表现,特别是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学风素养、文明修身素质等方面的表现。

1.德育实践学分须在校期间完成,学校按学年进行德育实践成绩测评,每学年德育实践成绩均合格可获得德育实践学分。

德育实践成绩由日常德育得分和德育附加分组成。日常德育得分包括日常德育行为70分和学生代表评价30分,共计100分。德育附加分最高10分。德育实践成绩总分最高110分。

2.德育实践成绩采用五级制。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日常德育得分按照减分原则,采用定量测评和定性测评的方式进行。

学生日常德育行为得分由辅导员实时记载,按月汇总录入。学年日常德育行为得分低于30分者,本学年德育实践成绩为不合格。具体减分细则详见开学后给大家发放的《学生手册》。

4.有下列情况之一,学年德育实践成绩测评为不合格:

(1)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理仍保留学籍者;

(2)破坏国家安全稳定,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发布、传播不良或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者;

(3)参加非法组织、非法聚会、非法游行,在校园内传播宗教或参与宗教活动者;

(4)严重违反道德规范(含学术道德),造成恶劣影响者;

(5)网络行为及言论对国家、集体、他人造成名誉损害,性质恶劣者;

(6)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7)在测评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被认定存在不诚信行为者;

(8)其它严重不良道德行为表现者。

5.学生德育实践成绩不合格者,必须参加学校开设的学生德育工作坊相关课程并考核合格,考核合格者上一学年德育实践成绩记载为合格。学生德育工作坊课程纳入辅导员通识选修课,每期32个学时,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制定课程方案和组织实施,有关单位配合实施。

6.学生德育实践成绩未达到良好者,原则上不得作为各类评优评先和推优入党、推免保送的人选。

当同学们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学风素养、文明修身素质等方面出现不良表现时,会依据细则扣掉相应的德育实践分。德育实践列入大家的培养方案,总计1学分,为必修学分。因此,请大家务必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学生晚点名管理办法

我校各级各类学生在各校区均实行每周晚点名制度。本办法所指的学生晚点名,是指学生在每周星期天及正常节假日收假日,由教师(以学生辅导员等学生工作干部为主)在各校区负责组织的,以现场或者网络形式对学生开展点名的管理制度。

晚点名的主要要求:

1.在校各级各类学生均须参加晚点名。凡有事者,须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请假。

2.学生的晚点名考核与课堂纪律考核相同。无故一次未到者,按旷课三课时计,累计处理参照学校学生违纪处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3.晚点名后学生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离校。凡私自离校者,按有关规定和约定处理。

一般情况下,节假日收假当天下午学院会组织现场晚点名,非特殊情况节假日收假晚点名不允许请假。每周晚点名会视具体情况确定时间,每次晚点名都会通过年级群预先告知,请同学们遵守晚点名制度哦~

学业预警

学业预警是指在学业管理工作中,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早发现和识别符合学业预警条件的学生,向学生本人和家长给予及时的警示性提示,并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预警制度。学业预警不属于纪律处分,不记入学生档案,只是对学生可能出现延长学习年限、试读、退学、不能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情况的提前预警。

学业预警的类别及条件学业预警根据警示内容分为课程预警、学分预警、退学或试读预警、结业或延长学习年限预警、学位预警五个类别。

1.课程预警:在每学期期中,根据考勤、期中考试等过程性考核结果对公共基础课学习困难者作课程预警。

2.学分预警:在每学期期初,对上一学期不及格必修课程(含缺考)累计超过8学分者作学分预警。

3.退学或试读预警:在每个秋季学期期初,对在校学习期间累计所得学分少于应得学分12学分以上(包括12学分)者作退学或试读预警。

4.结业或延长学习年限预警:在每个秋季学期期初,对未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及学分(不含最后一学年计划课程)的毕业年级学生作结业或延长学习年限预警。

5.学位预警:在每个秋季学期期初,对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年级学生作学位预警:

(1)在校期间有20学分是通过补考或重修后获得者;

(2)在校期间因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

(3)非外语专业普通学生国家英语四级未通过者;

(4)保留学籍试读后恢复学籍者。

同学们,以上各项校规校纪既是规范校园学习生活的制度准则,更是护航大家稳步成长、圆满完成学业的重要保障。希望全体同学将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以高标准严格约束自身言行。在今后的大学生活中,脚踏实地、修身笃行,涵养优良学风、塑造正向品格,以自律自强的姿态奔赴充实且无悔的大学时光,顺利完成学业、成就个人成长。

(供图供稿|王杰宇  审核|陈子毅 南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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