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根据“长安大学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院自评自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工作方案》,现决定开展审核评估学院自评自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及要求
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我校将于2024年10月接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参评类型为第一类。
为高质量做好审核评估各项评建工作,请全院教职工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协同联动,以主人翁的责任心密切配合审核评估各项工作。
二、自评自建工作
1、院系各单位需对照自评指标体系及重点工作任务逐项开展自评,深入分析本单位2019年以来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提炼教育教学改革亮点和特色,准确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针对性地制定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重点工作任务包括:立德树人情况、教学建设和改革、教育教学过程各环节、学生发展与支持情况、实验教学、实习实训、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等。
2、梳理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凝练完善质量文化;加强教学档案规范管理,尤其是近三年(2021年-2023年)以来课程大纲、课程试卷、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习记录、实验报告、课表等;加强教学档案室和实验室建设和管理。
3、要以评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完善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风、学风考风建设,及时发现工作的不足予以整改,补齐短板,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按照要求,本学期,围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我院至少要组织1次教育教学思想讨论、1次教师座谈会、1次在校学生座谈会、1次毕业生座谈会、1次用人单位座谈会、1次专家研讨论证、1次教学档案检查等专项座谈、调研、研讨、检查活动。
4、按照《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工作方案》(长大地测字〔2024〕02号)要求,院属各单位需对本科教育教学情况进行总结,明确学科专业定位计发展目标,凝练办学特色,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配合学院完成但不限于《学院自评报告撰写提纲》(附件1)报告撰写,及问题清单和支撑材料(附件2)的整理、教学档案的归档及查漏补缺等工作。工作时间见表1:
5、在我院全面自评自建基础上,学校将组织开展检查。检查形式包括学院汇报、自评报告评审、实地考察、查阅教学档案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其他材料
学校、学院文件及相关工作材料见附件1-5,请查阅地测学院QQ群文件。
地质工程与测绘学院
2024年3月
表1:
地测学院迎评促建工作时间安排 |
序号 |
时间节点 |
完成内容 |
备注 |
1 |
2024年3月20日前 |
1、学院审议通过工作方案。 2、学院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自评报告、问题清单、支撑材料撰写与整理等工作。 |
党政领导、系所主任、副主任、教学督导、学院机关全体行政人员 |
2 |
2024年4月8日前 |
1、自评报告4个撰写工作组:完成《学院自评报告》初稿V1版本,提交至教务办。 2、各系专项工作组及秘书组:配合学院督导及档案管理员范高功老师完成包含但不仅限于2021-2023年期间的档案自查,及时查漏补缺。 |
1、统稿人、撰稿专项组成员 2、范高功、各系专项工作组及秘书组
|
3 |
2024年4月12日前 |
教务办:整理《学院自评报告》初稿V1,提交领导小组审核V1。 |
教务办 |
4 |
2024年4月17日前 |
1、自评报告4个撰写工作组:根据领导小组指示修改完善《学院自评报告》初稿V1,形成《学院自评报告》中稿V2。 2、组织教学档案专项检查。 3、教务办:梳理学院各项教学管理文件,及时查漏补缺。 |
1、统稿人、撰稿专项组成员 2、院系党政领导、学院督导 3、教务办 |
5 |
2024年4月21日前 |
1、领导小组审议《学院自评报告》中稿V2,视情况组织集中完善升华文稿,形成《学院自评报告》终稿V3。 |
1、审核评估学院领导小组、各专项组成员 |
4 |
2024年4月22日前 |
按照学校要求,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学院自评报告》。 |
学院党政领导 |
5 |
2024年5月20日前 |
提交学院汇报材料(另行安排) |
配合学校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
6 |
2024年6月17日-6月30日 |
学院汇报检查(另行安排) |
配合学校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
7 |
2024年7月 |
学院整改(另行安排) |
配合学校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
8 |
2024年10月 |
配合评估(另行安排) |
配合学校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
9 |
时间另行安排 |
1次 教育教学思想讨论、1次教师座谈会、1次在校学生座谈会、1次毕业生座谈会、1次用人单位座谈会、1次专家研讨论证、1次教学档案检查等专项座谈、调研、研讨、检查活动。 |
配合学校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