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为持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履行好管党治党、强基固本的政治责任,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校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组办〔2024〕17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学院党委2024年度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述职对象
地测学院党委所属党支部书记都要参加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支部书记在3年内实现现场述职全覆盖。
二、主要内容
2024年度地测学院党委所属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聚焦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和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围绕《长安大学2024年工作要点》《中共长安大学委员会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的落实,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一)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主线,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有效发挥党支部政治功能,引领学院师生党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做好党建带群建各项工作;强化底线思维,做好校园安全稳定;落实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三)突出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心任务,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陕西省委有关部署要求,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紧扣“教育强国、长大何为、地测何为”时代命题,在推进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党建和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推进科研创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彰显基层党建工作成效;
(四)突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做好高层次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抓好党员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发挥党员在网络空间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突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改进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对党支部上年度查摆出问题和巡视巡察反馈中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六)教职工党支部要突出抓牢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直接责任,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学习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推动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等情况。
党支部书记述职时,要将“如何推动党建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必答题。要结合实际确定1至2个重点难点问题作为“必答题”,集中推动解决。
述职评议考核要聚焦基层党建主题,涉及全面从严治党的其他工作,要突出需要基层党组织落实的任务,防止面面俱到,泛泛而谈。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2月4日至12月11日):全面开展自查总结。各党支部书记要对照2023年度整改清单和2024年度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认真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强力推进尚未完成工作。述职的党支部书记要对履职尽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为述职、点评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12月12日至12月16日):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要突出问题导向,紧扣基层党建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上年度查摆发现和点评指出的问题,突出述“我”,见人见事把问题讲透,把对策提实,防止一味评功摆好。学院党委对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严格把关,对述职内容不聚焦、查找问题不谈具体表现、整改措施缺乏针对性的责令修改或重写。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经学院党委书记审定后,由学院党委备案。
第三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严肃开展述职评议。述职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以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议的形式进行,突出注重实际实效导向,按照“一述一评”要求逐个进行点评,分析指出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职工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由学院全体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教师党支部书记和有关科室负责人、教职工党员代表等参加进行测评;学生党支部书记由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学生工作干部、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员代表等参加进行测评。任职时间不足3个月的书记可代表所在党组织进行工作汇报。述职评议会后,述职报告将在一定范围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第四阶段(2025年1月1日至1月10日):合理确定考核等次。学院党委依据述职评议、平时调研了解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基层党建相关意见,对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较好”或以下等次的一般不低于30%。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在干部考核、评优评先、选拔任用中强化结果运用,对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进行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第五阶段(2025年1月11日起):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述职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做好述职评议考核“后半篇文章”,对自身查找和点评指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推动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强化认识,把述职评议考核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履行党建工作岗位职责的重要举措,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政治责任。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支部具体责任,更加明晰抓什么,更加明确怎么干,更加强化硬约束,把勇于担当、狠抓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绩展现出来。
(三)全面开展自查,形成高质量书面报告。各党支部要对照述职内容开展党建工作全面自查,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述职报告(2000字以内),要求重点突出、条理清楚、简明扼要。述职报告经支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后,于2024年12月16日前报送学院党委,电子版发至邮箱:220030@chd.edu.cn。现场述职时间另行通知,述职以PPT形式进行,现场汇报每人不超过6分钟。